各學院、工作站、直屬教學班:
根據國家開放大學“創優提質”戰略要求,落實《安徽廣播電視大學“教學質量年”(2020年)活動方案》精神,進一步推進網上教學工作,促進教學過程落實,提高網上教學質量,根據安徽電大《關于開展第五屆開放教育“網上學習之星”評選活動的通知》精神,我校經研究決定參加安徽電大第五屆開放教育“網上學習之星”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20年春季學期在“國開學習網”選課學習的開放教育本、專科各專業在籍學生。
二、評選條件與標準
(一)具有較強的利用各種遠程教育資源進行自主學習的能力,學習目的明確,學習態度端正,勤奮刻苦,成績優良,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已修課程平均成績良好,其中免修免考課成績與本科補修課成績不計入平均成績。
(三)積極參加“國開學習網”在線學習
1、2020年春季學期在“國開學習網”選課、學習的課程在3門及以上,進入學習空間與學習平臺次數均不少于20次,課程資源點擊瀏覽數不少于30次,學習平臺在線總天數不低于30天,且無故意掛網行為。
2、按時完成和提交當前學期學習課程的網上形考作業,形考成績不低于70分,終結性考核成績均達到及格且平均成績為75分以上。
3、踴躍參加網上教學活動,當前學期參加的網上教學活動不少于2次,每次參加網上教學活動的有效發帖數量不少于4個(有效帖指與本課程內容緊密相關的帖子)。重復帖視為一個帖子,轉帖、“報到”、“問好”之類帖子不計數。
三、評選程序與辦法
(一)2020年4月20日至7月31日各學院、工作站、直屬教學班組織學員學習“網上學習之星”評選活動通知,并督促學員在國開學習網進行自主學習。
(二)名額分配:蕭縣電大報送人數不少于8個,靈璧電大不少于5個,泗縣電大不少于3個,碭山電大不少于1個,分校各直屬教學班報送人數不低于班級總人數的6%.
(三)2020年8月1日至8月31日學員對自己在“國開學習網”的學習行為情況與學習結果進行自評,向所在教學點提交《安徽電大“網上學習之星”申報表》(附件1)、網上學習心得與體會(格式不限,文中可配圖片,800字左右)以及參加網上教學活動的有效發帖情況截圖(截圖作為附件附在網上學習心得與體會文檔里),由各學院、工作站、直屬教學班初審匯總后交至分校學生處。
(四)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分校對提交的學員申報材料進行審核,重點對“國開學習網”在線學習天數、登錄次數、資源瀏覽數、網上形考任務完成情況(網上形考成績)、有效發帖數、春季學期課程平均成績等進行審核,根據審核結果組織評選宿州電大“網上學習之星”,并對當選學生進行表彰獎勵。同時,分校在評選出的“網上學習之星”中按不超過本分校當前學期開放教育在校生數1%的比例擇優挑選學員進行推薦,填寫《安徽電大“網上學習之星”申報學員網上學習行為統計表》(附件2)。
(五)2020年8月1日前,省校信息技術與網絡管理中心通過“安徽電大網上教學群”提供2020年春季學期“全省學習行為統計表”和“網上形考成績總表”供參考。
10月1日至31日,省校信息技術與網絡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對申報學員在“國開學習網”的學習行為數據進行復核;教務處負責對申報學員春季學期課程成績的復核與抽查。
(六)2020年11月中上旬,省校教務處組織專家進行評選,并將評選結果在安徽電大主頁上公示。
(七)2020年11月底,省校根據公示意見,對評選結果予以修正,發布評選結果通知。
四、獎項的設立和材料的提交
(一)宿州電大共評選“網上學習之星”50名;全省電大共評選“網上學習之星”100名。
(二)本次評選學生學習行為數據截取起訖時間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7月15日。分校按照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意識形態和真實性審查,并注意相關材料的留存歸檔。評審中若出現惡意掛網或與實際數據不符的情況將直接取消學員參審資格。
(三)材料提交
各學院、工作站、直屬教學班將附件1的紙質材料報送分校學生處,電子版材料(包括附件1、網上學習心得體會和有效發帖截圖)發送至郵箱:1005280826@qq.com,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