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學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學生學籍管理,保證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細則。接下來,安徽樂大教育網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一、入學與注冊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經省招生部門批準錄取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學籍,予以退回。
學生每學期開學前應按規定時間到校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應事先向所在系請假,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請假或請假未準逾期兩周不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二、學制與學習年限
本科學制為兩年半年。學生在校學習年限不得超過八年。
學生應按學校教學計劃和教學進度要求完成學業。提前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合格的學生,可申請提前畢業。
三、課程考核與成績記載
1、學生必須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考核。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形式。考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考查采用五級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計分。
2、學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參加課程考核時,須于該門課程考核前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緩考申請,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備案。緩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年級進行。因病緩考的學生需附有醫院診斷證明。
3、學生未按時辦理緩考手續或擅自不參加考試者,以曠考論處。曠考課程的成績以零分記。
4、學生違反考場紀律或者作弊的,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記,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分。
5、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核成績合格者,準予畢業。
四、轉專業與轉學
學生在學習期間,一般不得轉專業。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轉專業的,須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批。轉入其他專業的學生應按照新專業的教學計劃和教學進度補修相關課程。
學生在學習期間,一般不得轉學。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要轉學的,須在第二學年第一學期結束前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后報學校審批。轉出學生的學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休學與復學
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休學:
(1)因病經醫院診斷須停課治療、休養占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者;
(2)因其他特殊原因,本人申請或學校認為應當休學者。
2、學生休學應由本人填寫休學申請表,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批。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休學期間保留學籍。
3、學生休學期間,學校為其保留學籍。學生在休學期間如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學籍。
4、學生休學期滿前一個月應向所在系提出復學申請,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批。復學后編入原專業下一年級學習。因病休學的學生,須持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經學校復查合格方可復學。
六、留級與退學
1、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留級:
(1)一學期或連續兩學期累計有三門及以上課程考核成績不及格者;
(2)未達到學校規定的最低學分要求者;
(3)未按時辦理注冊手續或未繳納學費者;
(4)因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學習者。
2、學生留級應由本人填寫留級申請表,經所在系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審批。留級期限一般為一年。留級期間保留學籍。
3、學生在留級期間如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學校將取消其學籍。
4、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未達到畢業要求者,應予退學。退學學生應在退學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兩周內辦理離校手續。退學學生檔案材料由學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或個人自取。退學學生學費按有關規定辦理退費手續。
七、畢業與結業
1、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考核合格者,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并頒發學位證書。
2、學生在學校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但未達到畢業要求者,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結業后一年內可以申請補考一次不及格課程(補考門數不超過兩門),補考合格者換發畢業證書;逾期不再受理補考申請。結業生在畢業后兩年內可向學校申請一次重修不及格課程的機會(重修門數不超過兩門),重修合格者換發畢業證書;逾期不再受理重修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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